正修分

修行本意

世上修行人,多不明因何而修,修為何事,行為何義,雖高掛修行招牌,所行與所修,完全二致,至修法之正與不正,更無論矣。行者於修之下手處,切切含糊不得,勿作偽自欺,方不誤人,重增罪戾,所謂先正因地是也。

孝悌忠信等,為人立身之本,正因不孝不悌,所以要修孝悌。孝悌二字,原用以教化人中敗類,人果不是禽獸,孝悌本無所用之;人果不是貪瞋痴諸煩惱,本用不著佛法來修。所以未修前,先問自己,果安心否?果已斷除貪瞋痴否?如尚不能,則不能概說為迷信,廢棄而勿修。

世人作偽,習為自然,不知對人或假,對己如何可假?口頭可假,臨事又安可假?平時可假,死時又何可假?是以一切可假,功夫不可假。本來因去假而修真,如果修再求假,正如病人求假藥,自己求死,何其愚也!修行人勿於此處迷去。

人本來不必修行,正因所行不合,於是乎要修。法亦本無邪正,以合於所行者為正;修法亦本無是非,以當機合緣者為正。法如藥,法之當機,乃名正修。凡人自然賦有之本性,故曰「天命之謂性」,隨性之施行者為道,故曰「率性之謂道」。然失其本來,欲恢復其本來而依於法,故曰「修道之謂教」,教者,法布施也。性為體,道為用,言性與天道,即是本來面目。要見到本來面目,先得打除無明業障,明其明德,言修復其本德也。然本德之相貌何如乎?曰:本來清淨,本無生滅,本來萬能,體用如如,本來有光,與佛不二,徒因遮障,迷而不見。正如醉人,完全不缺,只是顛倒,酒醒即愈,實無分別。然說得容易,人卻很難信,所以信為修行之母。

佛云:於末法餘四十年間,為人說如來藏性,是為難之尤難,如以雞毛滴大海水使乾,尚是容易,此為尤難云云。非法施之難也,乃眾生自信是佛之難也。今且不說此高深佛法,但說人生是苦,伊尚不信,伊明明受苦顛倒,明明一切無常,彼正樂此不疲,如何肯信?等到大受打擊時,方悟無常空苦,此已是上根人。更有到死不悟,所謂有八種人,佛亦無可如何也。一啞人,又謂口能言而不言正道,是為啞人。二聾人,又言耳能聞而不能聞真理,是為聾人。三地獄中人,如人為無明所覆而行惡,即是地獄中人。四惡鬼中人,指貪求無厭,慳吝不捨者。五畜生中人,指不知理義者。六邊地中人,言生邪見,以人死後斷滅者。七長壽天中人,又指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之人。八受法不精進奉行之人。此八種人,佛雖慈心,亦無可奈何也。世人迷惘,以眼不見為非實,此所以難勸化也。

譬如一大木,木中釘有一釘,初釘時,有半截在外,尚易了知,及漸漸釘沒入木,久久塵封泥塞,或加膠漆,光滑不見,雖告之曰內有一釘,彼必不信,難信之法一也。及告以此釘非拔不可,否則久久木朽受損,彼必不信,難信之法二也。既信矣,又告以此釘在某處某方,只要一門深入探討,不必多處,彼必不信,難信之法三也。及深信勿疑,去其膠漆遮障,發現釘頭,告以必可取出,彼又畏難而勿信,難信之法四也。及告以有種種法器,如鑽如鉗及種種之方便,彼自信自持其力,不加信任,不聽所教,難信之法五也。既行矣,又告以拔除之法,先由緊而鬆,搖之使動,除粗分,再除細分,彼又惑而不信,難信之法六也。及正式告伊此釘與木,本來無關,冤枉釘入,此心究非釘可比,非同有相之物,只要認清本來無釘,當體是空,即不拔而自除,伊則尤難深信,此真難之尤難,難信之法七也。今日直告以釘在某處,及不拔自除之理,非深信人安得信心不逆?此心中心法所以曲高和寡,彼修至一、二千座尚不知起用,實未聞此法精義之所在與立場之如何,反疑法謗師,嗚呼!夫復何言。

修行之始,先當將修行的經緯劃定,有了綱目,然後有條不紊,凡中途疑退者,都因根本未明,仍屬情見用事。正修分內,以信願行作三大綱,證則為印證分,信什麼,決定了,然後發願,既發真願,沒有不真去實行的。於是如何信法,如何願法,如何行法,各各分為類目,一一開示,今先說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