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證分

十一、對於讀經論時之印證

在未開眼以前讀經,每被經誤,佛滅後未百年,經文已有謬誤。時阿難已老,見童子誤讀經文,為彼正誤,童子不聽,當時尚如是,況今日乎?況死執考據者乎?故重文而不重義,勢必無一經可讀。即如心經二百六十字,無得與得,不了其義者,執為衝突。末世佛法之滅,必始於考據而多諍,使後人無從著手,余可斷言也。功德翻為罪人,可哀也矣。

讀經當在超然地位,先明經旨,再達理論,經旨不為理論所掩,理論不為文字所拘,即我心不為經論所縛耳。蓋佛說法,有如醫病開方,治他人病,非為我說,但可借以參考,不當直取自用,當將死文字,用作活解,故曰:「如來無所說」。

看經有兩種,一未修前,一已修後,意境各自不同。看經當參其不可解處,如《金剛經》云:「一切佛與法,皆從此經出。」此為何經乎?若從《金剛經》出,則《金剛經》又從何處出乎?又經云:「當知是人即是如來。」於此等處,能點斷承當否,可證知其力量之大小。

佛所說法,後人改之,即入地獄,不可不知。但佛說者經義而非經文,文或未盡,則傷其義,是不可不明。地獄之入不入,在改其義與否耳。惟後世修證人太少,寧仍其舊,非真有力量者,勿開此端,恐盲從者之效尤,以考據無得,逕將文義一並割裂,不成片段,則大誤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