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證分

六、對遊戲時之印證

小乘法中,不能離法,法立則是非、善惡之二見難除,為法所縛。大乘不執法,亦不廢法,以一切法皆是佛法,非法,非非法,入於不二隨順,一切不立,故可轉法以為妙用。佛傳正法眼藏偈曰:「法本法無法,無法法亦法,今付無法時,法法何曾法。」然又何曾不法耶?近世行人,少解方便,每分正修與遊戲為二事,一則絕對是善,一則絕對是惡,人遂視為天堂、地獄。不知境無善惡,繫縛則一切惡,解脫則一切善,並解脫亦不立,善惡亦無繫,是名至善,即真解脫,當考於心,不應責諸境也。法無定法,隨病施藥,我此用藥,原為對癥者而施,非人人可得而普吃也。人每自詡為空,能於平日之嗜好積習,不敢試犯,此但名守,摒絕不染,未敢許為真空也。於功夫進時,必再試之,用以反證自己力量如何,自問能如何便如何,如是即如是否?譬如有人,因疾不可以風,於是要醫為治,若永不見風,更從何處考其愈否?必也再經風霜,了無畏怖,斯真體強健復者矣。今人因噎而廢食,因藥而不許其病,固是不通,然功夫未到,執以為必如是而可、縱之放任者,亦是不通。但此意境,一賴於師資,二體於自覺,局外人正不勞慈悲不放心也。如亦一概抹煞,情見用事,妄論是非,則如醫家為人割治重癥,他人只見其流血而不忍,婦人之仁,豈大悲度生之本意哉!

(此分原為修證人閱,非新學人的用功法也)

於遊戲事之印證者,第一在修心中心法,六印滿後,修足百座,於酬應中,借以一試自己之定力則可。又喜於枯寂之境,不久流入斷滅,或生厭世之念者,當反以救之,此無定法,當為知者道,難與俗人言也。

經云「不驚不怖不畏」,當於此中練出,比丘守威儀,自無此等機會矣。昔二祖入遊戲三昧,後人效之則病,愚謂有伊尹之志則可。

人之真性情,每以遊戲賭博時流露而出,其最愛者,能放得下,是真解脫;能轉濃為淡,是真進步;能不驚怖,是真平等;能若無睹,是真解空。總求其活潑潑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