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證分

七、對於心無所著時之印證

心無所繫,此有二種,一者無所寄托,二者無所住著。無寄托者,如飄忽無主,心無所寄,以無所事事故,左右不知所可,感乏味之苦,此指無主沙彌,未經修持者而言。無所住著者,乃心無繫染,無所不可,體用如如而不動,若鳥飛空,不云無跡,不可定指為有,不可死執為無,超然自在之外。若此者,乃指已成就者而言。但此則又不同,凡修行人至半途時,在此二者之間,有時亦感覺無主,不知所可,其反動時,必至怨天尤人,厭法恨己,此時最易搖惑,若有人言:「某法如何快當,某師如何功深,堪為我師。」即不覺隨人情而移去,不知無師不拜,無法不求,雖屬貪多,未必即是大害,只是心無主宰,求功太急,終至有法皆曉,一事無成,平時依舊煩惱,臨終一樣慌亂,此真大病耳。故於此時宜提心恆審,不可放逸,又懶之最初步,即是無著,可見其心不痛切,或自以為是,放任而去,此亦流浪。又任運與流浪,若相似而有別,一則大事已了,打成一片,處處不會放卻,自然而致,不為境所移,隨緣不變,故可任運;一則根本未明,隨境所轉,自己無主,故名流浪,於此等處,易生驕慢,行者不可不時時警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