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、發廣大心
凡初學人修最廣大殊勝圓滿具足的心中心大法,不發廣大心,實不能與之相應。茲簡單標明十款如下:
一、於法當生淨信心,所謂正信,信愈堅,則中途自無退轉。
二、發平等心,上至佛,下至眾生,一律平等,對於不修法者或慢法者,勿生驕慢瞋恨,莫自贊,莫見他過。
三、所持契印,莫非時結,莫不淨用,莫為名聞利養而用法。
四、莫自輕法而妄傳,莫輕他法而起謗,先斷己謗,莫使他謗,使他謗即同我謗,有分門戶之見,非佛弟子。
五、持戒不缺,常攝在定,修不殺及戒諸惡行。
六、敬佛敬師,並敬善知識,對同參者,勿生嫉忌邪見。
七、時時發廣大心,以救度群生為旨。
八、志信堅固,不辭勞疲。
九、修六度以對治一切病執,所謂以布施對治慳吝,以持戒對治貪染,以忍辱對治瞋惡,以精進對治懈怠,以禪定對治散亂,以般若對治不覺。
十、專求通慧,先破無明,勿妄求神通。
以上十條,每日看一遍,提醒一次,使心不放逸。